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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審過不給開無罪證明怎麼辦?

一、被取保候審過不給開無罪證明怎麼辦?

被取保候審過不給開無罪證明怎麼辦?

派出所不開無犯罪證明的救濟辦法:當事人或申請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是其履行職責的具體行政行為的表現形式,若是在符合開具條件下,派出所不履行應當履行的職責,不作出行政行為的,當事人或申請人可以就這一行為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行政複議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行政機關受理行政複議申請、作出行政複議決定,適用本法。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規定,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訴訟。

二、取保候審由哪些機關執行?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人民檢察院決定取保候審的,應當區別以下情形辦理:負責執行的縣級公安機關接到有關材料後,對採取保證人擔保的,及時指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派出所執行;對採取保證金擔保的,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交納保證金,並指定其居住地的派出所執行。在取保候審執行過程中,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有關規定,則沒收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並區別情形,責令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變更強制措施。保證人違反有關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決定對保證人罰款。公安機關應將沒收保證金、罰款的決定及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作出取保候審決定的檢察機關。如果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有關規定,在解除取保候審的同時,應將保證金退還。

取保候審主要是由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執行,也可以由人民檢察院進行執行。如果被取保候審過,公安機關不開具無罪證明的話,可以委託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標籤:取保候審 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