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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外執行和取保候審有什麼區別

取保候審和監外執行的區別有:
監外執行適用於判決生效後符合法定條件的服刑人員。而取保侯審適用於涉嫌犯罪判刑前被拘留或逮捕後符合法定條件的嫌疑犯或被告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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