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取保候審

取保以後還會被判實刑嗎?

一、取保以後還會被判實刑嗎?

取保以後還會被判實刑嗎?

可能會。

取保候審之後會不會被判實刑,需要由法院根據刑事被告人所實施的犯罪行為、其自身的社會危險性大小、案件具體情形以及其他法定情節等進行綜合裁量,主要分為以下幾種情形:

1、如果發現被告人屬於《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情形之一的,將對其宣告無罪或者免於刑事處罰;

2、如果認為其符合緩刑的條件,就會對其進行宣告緩刑;反之,可能會對其進行判處實刑。

關於取保候審後判實刑概率的問題,兩者並沒有互證關係,法院對犯罪嫌疑人是否給予緩刑,主要還是依據其刑事處罰是否為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犯罪情節是否嚴重、是否有悔罪表現,同時,對於多次犯案的犯罪分子也不會給予緩刑處理。

因此,取保候審只是在刑事訴訟期間為保障訴訟順利進行而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其與法院到底判處實刑還是緩刑等並無直接的聯繫。

嚴格説來,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與能否判緩刑沒有必然的聯繫;但從司法實踐來看,只要允許辦理了取保的,一般都是判處緩刑、拘役或管制,但不絕對。如果要判處監禁刑罰的,司法機關一般不會辦理取保。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二、哪些情況可以取保候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會不會判實刑,關鍵要看取保候審期間是否積極配合公檢法機關做案件的審判和執行,以及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認真悔罪的態度和表現,並要結合案情情節輕重等作出是否判實刑的具體規定。一般來説,罪行輕微的和符合特定條件的,都可以依法取保的。

標籤:被判 取保 實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