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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一、拘役可以辦理取保候審

拘役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嗎

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是不可以申請保釋(取保候審)的,保釋是案件在偵查期間採取的強制措施,對已判決的、服刑的,此時已經不在偵查期間,因此是不能申請保釋。但在判刑後符合條件的,則犯罪分子是可以申請保外就醫,到監外執行刑罰的。

二、保釋(取保候審)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保釋的方式有兩種,第一種就是支付質保金,另一種是提供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犯罪人沒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後期保證金是可以進行退回的,有發生違法行為的,保證是不可以進行退回的,辦理取保候審可以當事人自己辦理,也可以委託別人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