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辦理取保一年時間到期後如何處理?
一、申請辦理取保一年時間到期後如何處理?
取保候審期滿一年後,如果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就需要解除取保候審,如果要繼續調查或者追究刑事責任的,就要起訴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二、被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情形
取保候審是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犯罪嫌疑人所採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最後被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情形主要有二種:
1、可能是因為經偵查,認為犯罪嫌疑人不構成犯罪、或不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而撤銷刑事立案,從而解除取保候審措施。
2、也有可能是因為12個月的取保候審期限快到,但案件仍不能偵查終結的,在這種情況下也可以先行解除取保候審,但案件本身並未被撤銷,偵查機關仍會繼續進行偵查,如果構成犯罪的,仍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零三條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第一百零四條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綜上所述,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申請辦理的取保候審一年到期後,如果不再追究刑事責任的,需要按照有關程序解除取保候審,如果經過法院認定需要繼續調查或者追究刑事責任時,則需要起訴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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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後多久可以拿到判決書?
律師解析:1、取保候審後和拿判決書沒有關係,因為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都可能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本身的在一個階段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2、並且,公安機關或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取保候審後,在其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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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後還要不要出庭了
律師解析:取保後不一定要出庭:1、如果檢察院認為需要提起公訴的,那就會起訴、開庭、審理、宣判;2、如果檢察機關認為不需要提起公訴的、或者公安機關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撤案的,那就此結案,自然就不再有審理環節了。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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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金會退嗎?
律師解答:會。律師解析:如果變更強制措施,要退還保證金,在取保候審這一年期間,沒有違反取保候審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屆滿應當解除取保候審並退還保證金。取保候審的期限為一年,如果取保候審滿一年的,不起訴的就要解除取保措施,如果要繼續偵查的,就要變更強制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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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緩刑後取保候審就解除嗎
律師解答:是的。律師解析:判處緩刑後,取保候審即告解除。緩刑是一種刑罰執行制度,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判刑後就不能在適用刑事強制措施了。因此判處緩刑後就相當於取保候審解除。緩刑,全稱刑罰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