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取保候審的壞處是什麼?
一、取保候審的壞處是什麼?
取保候審的壞處是:
1、《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1款第1項是關於“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的規定,按照此規定實施,極可能對那些不具有逃避偵查、起訴、審判之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採取取保候審這一強制措施,從而偏離了取保候審的目的。
2、《刑事訴訟法》第51條第1款第2項是關於“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規定,從該項規定上看,立法只對判處刑罰的下限幅度作了規定,而對上限卻沒有限制,容易導致隨意性。這就為有的執法機關和執法人員利用其缺陷大搞交易、違法創收、辦關係“保”、人情“保”,進行受賄索賄、徇私舞弊等違法犯罪活動大開了方便之門。
二、取保候審的程序是什麼?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4、取保候審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有關取保的辦理和申請,是需要嚴格基於法律規定的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認定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諮詢律師來進行界定,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的還需要追究法律責任,具體情況可以基於實際來進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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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期間需要遵守的規定,具體包括:1、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傳訊的時候需要及時到案;2、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能離開居住的市、縣;3、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干擾證人作證;4、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發生變動的,需要在二十四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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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信罪可以申請假釋嗎
律師解答:可以取保候審。律師解析:只要符合法定條件,可以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有:1、對於行為人的犯罪行為,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2、由於行為人犯罪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但採取取保候審不會對社會有危害的;3、由於行為人的羈押期限屆滿,但是未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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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取保候審我還該被處置嗎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後是否還會判刑視情況而定。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取保候審,並不等於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坐牢。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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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扣押手機嗎?
律師解答: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是否能把手機拿出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被扣押的物品,如果與本案沒有關係,一般不會扣押手機,如果與案件有關,則應當予以扣押。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