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的區別在哪
一、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的區別在哪
1、期限不同
監視居住:最長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取保候審: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2、是否可以申請不同
監視居住:不可以申請。
取保候審:可以申請。申請主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及律師。
3、執行地點不同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縣。
4、違反規定的後果不同
監視居住: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取保候審: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5、是否可以折抵刑期不同
監視居住: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間應當折抵刑期。
取保候審:不能折抵刑期。
二、監視居住的相關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在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控。
(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三)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犯罪嫌疑人在被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期間,不能離開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確有需要要離開的,應向執行監視居所的機關報告,得到同意後方可離開。要是監視居住期限屆滿,應當由辦案機關作出解除或撤銷監視居住的決定,具體程序為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查,檢察長或公安局長決定後,通知辦案機關,並將解除決定書送達給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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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申請取保候審的流程是什麼
律師解析:1、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2、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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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緩刑後取保候審就解除嗎
律師解答:是的。律師解析:判處緩刑後,取保候審即告解除。緩刑是一種刑罰執行制度,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判刑後就不能在適用刑事強制措施了。因此判處緩刑後就相當於取保候審解除。緩刑,全稱刑罰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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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能夠取保候審嗎
律師解析:敲詐勒索符合以下條件的,能夠取保候審: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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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咋樣能夠保釋
律師解析:取保候審的條件: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