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哪個嚴重些?
一、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哪個嚴重些?
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相比,一般情況下監視居住更為嚴重些。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都是強制措施,都是為了保護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並且需要經過法定的程序審批,監視居住需要當事人在居所內執行,監視居住要隨時受到監視,不能離開住所。取保候審比較自由,只要不離開當地,就可以隨意行動。
二、是否可以申請
取保候審:可以 申請主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律師
監視居住:不能
三、執行地點
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縣
監視居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無固定住處的,可在指定居所執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障礙的,經上一級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居所執行)24小時內通知家屬。
四、應遵守的規定
取保候審:
①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②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④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⑤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繫方式改變的,在24小時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公檢法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①不得進入特定場所;
②不得與特定人接觸或者通信; ③不得從事特定活動;
④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監視居住
①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②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③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④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⑤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⑥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五、違反規定的後果
取保候審: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監視居住:情節嚴重的,予以逮捕。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先行拘留。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符合逮捕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監視居住:
(一)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養人;
(四)因為案件的特殊情況或者辦理案件的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更為適宜的;
(五)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
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證人,也不交納保證金的,可以監視居住。
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七十五條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辯護人,適用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第七十六條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期限應當折抵刑期。被判處管制的,監視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的,監視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七十七條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執行監視居住的處所;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六)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八條 執行機關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採取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對其遵守監視居住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在偵查期間,可以對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進行監控。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一條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下列社會危險性的,應當予以逮捕:
(一)可能實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的;
(三)可能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的;
(五)企圖自殺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決定逮捕,應當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質、情節,認罪認罰等情況,作為是否可能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考慮因素。
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或者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曾經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應當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規定,情節嚴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監視居住和取保候審都是司法審理過程中的程序之一,監視居住是指當事人必須在司法機關的監視下進行各種民事活動,雖不受限制,但需要隨時保持在司法機關的視線中,而取保候審則相對更為自由,只要不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一般情況下,可以自由的進行各種生產生活行為。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
故意打人輕微傷法律是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打人輕微傷在法律上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一般處罰如下:1、毆打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2、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3、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
-
損壞財物一千元拘留嗎
律師解析:會拘留。1、損壞財物價值一千元的,一般情況下會處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時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的罰款;2、若損壞財物情節較為嚴重的,會處十日至15日的拘留,同時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拘留,一般分為三種,分別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此處為行政拘...
-
犯詐騙罪能保釋嗎
律師解析:可以。保釋在我國應該用為取保候審。取保候審要先申請,被批准後由公安機關執行。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
-
緩刑考驗期多久
律師解析:法律規定的緩刑考驗期有兩種:1、被判拘役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至一年,最短不得少於兩個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最長為原判刑期至五年,最短不得少於一年。另外,緩刑考驗期的時間,是從判決確定之日起算。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三條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