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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會不會不了了之?

一、取保候審會不會不了了之?

取保候審會不會不了了之?

取保候審不會不了了之的,如果有犯罪事實的,會被逮捕變更強制措施。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二、公安局主動和家裏人提出取保候審是什麼原因?

1、公安局將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以後,最長時間不能超過37天,如果在這個期間內檢察院沒有批准逮捕,公安局就通知家裏辦理取保候審。

2、取保候審上午下午都可以,關鍵是與辦案民警取得聯繫,按照規定去就可以了。

3、《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4、《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只是刑法中一種強制措施,也就是保釋。取保候審期間,並不代表案件結束了,法院還是會對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如果發現有犯罪事實的,是會被判刑的,因此不要以為取保候審就是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