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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罪取保候審條件

賭博罪取保候審條件

賭博罪的量刑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或者拘役,以及現金處罰。

既然賭博罪已經構成犯罪的事實後,判的比較輕的的,一般是指量刑低於三年的,向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取保候審。但是要是被批准逮捕了,那隻能在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時候,判決緩刑後,才能放人。

取保候審對於什麼犯罪,都可以申訴申請都一種強制措施。但是呢,只有符合法律法規的特定條件的一些罪犯才能獲得批准。保釋是一些歐美國家的法律術語。取保候審是隻有我國特殊存在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有明確規定,對有下列情況的被告、犯罪嫌疑人,適用於取保候審的條件,可以批准取保候審的申請。

當犯罪嫌疑人被拘當日起,就可以為他申請取保候審的申請,取保候審是有條件的以下就是取保候審的使用情況:

1、被已經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通過審查、訊問等,沒有得到什麼結果,或者證據無法支撐,不足的情況;

2、提請批准需要逮捕,但是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需要複議的;

3、判處管制、拘役或附加刑;

4、人民檢察院不起訴,需要複議的;

5、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法院採取取保候審,考慮到不至於發生對社會有一定危險性的問題;

6、依法是應逮捕的,但是該犯罪嫌疑人存在嚴重疾病,或者是婦女(孕婦、正在哺乳的),不適宜逮捕;

7、如果持有有效的護照,可能出逃外國的,並且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8、對已經被逮捕的被告人,在依法偵查、審查起訴的,並且要持續一審、二審不能在一定期限內完結的,沒有社會危險性的,人民法院是可以採取取保候審的方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