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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罪取保候審後判拘役

法律1.02W
賭博罪取保候審後判拘役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涉嫌賭博罪可以取保候審




    首先確定,是否構成犯罪,如果不構成公安機關的羈押期一般是7天,最長可以延長至30天,就是説,到了30天如果檢察機關沒有批准逮捕,就必須放人。



    如果構成犯罪,比較輕的話(一般是指量刑在三年以下),可以在公安機關申請取保,如果被批准逮捕,只能到法院審理時,判決緩刑時才能放人。



    被拘留之日起就可以為他申請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是有一定條件的,具體的條件如下: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任何人只要被他人舉報涉嫌賭博,只要是能夠在舉報的同時可以向公安機關提交相應的證據,此時公安機關救護開展偵查,在拿到確切的證據之後,一旦認定他人犯了賭博罪,不僅會被拘留,還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因賭博而犯罪的主體是由可能執行緩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