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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取保候審還會判緩刑的嗎?

一、被取保候審還會判緩刑的嗎?

被取保候審還會判緩刑的嗎?

不一定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情形。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2.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二、取保候審的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取保候審用書面形式。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三、如果申請了取保候審後最高判多久?

最高判幾年和取保沒有關係,要看犯罪情節。

1.判幾年與偵查期間有沒有取保一點關係都沒有的。

2.不過法律規定,只有可能判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嫌疑犯,才可以准許取保候審,所以從這個方面看被取保的嫌疑犯會判三年以下的機會是很大的。但是為什麼是很大,而不是絕對呢?因為偵查過後,也可能會更改為其他罪名的,包括嚴重的會判決三年以上的罪名。

申請取保候審與判幾年是沒有多大的關係的,具體要判幾年,要看犯罪的情節。如果要申請取保候審的話,需要提交書面的形式,然後得到負責人的批准之後才能夠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