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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後能不能取保

檢察院在批准逮捕後仍然可以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1、若檢察院已經下達批准逮捕通知,但在法院審理判決之前,仍然可以依法申請取保候審,是否取保候審的決定權在辦案機關。
2、檢察院批准逮捕後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要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批捕後能不能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