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種類包括哪些?
一、取保候審種類包括哪些?
取保候審的種類有兩種:人保和財產保。
1、人保
人保又稱保證人制度,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並出具保證書,由其以個人身份保證被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
2、財產保
財產保又稱保證金制度,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逃避和妨礙偵查、起訴和審判,並隨傳隨到的保證方式。實行財產保,符合我國的國情,適應我國市場經濟條件下與犯罪分子作鬥爭的需要,有利於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覺地履行義務,保證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的實施。
二、取保候審是針對哪些犯罪嫌疑人的?
取保候審適應於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三、取保候審的期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綜上所述,取保候審是刑事強制措施,對於社會危害小、犯罪情節輕微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機關可以不立即逮捕而是通過取保的方式的,會要求提供擔保或者繳納保證金。作為擔保人應該如實履行義務,監督犯罪嫌疑人的日常生活,如果其發生逃脱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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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結束怎麼辦
律師解答: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期滿後,會根據實際情況變更被取保候審人的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根據法律規定,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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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拘取保後可以不移交檢察院嗎
律師解答:可以不移交檢察院。律師解析:取保候審後可以不移交檢察院。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案件的完結和不會判決刑罰。會不會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也需要公安機關偵查後才能確定。如果警方在偵查後認為不構成犯罪或有其他法定事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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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能拿到手機嗎?
律師解答: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律師解析:取保候審是否能把手機拿出來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被扣押的物品,如果與本案沒有關係,就可以取回被扣押物品,如果與案件有關就不能取回。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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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是承認犯罪了嗎
律師解答:不等於是。律師解析:取保候審不等於是認罪,取保候審是指偵查機關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並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