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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刑事拘留怎麼申請取保候審?

一、如果刑事拘留怎麼申請取保候審?

如果刑事拘留怎麼申請取保候審?

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請就可以了。

1.在刑事拘留中要進行取保候審的話,那麼一般是由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請,經過國家機關審查之後做出決定。而對於國家機關的確定,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期間辦理取保候審的,在不同階段應向不同辦案機關提出申請。

2.偵查階段向公安機關提出,審查起訴階段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審判階段向人民法院申請取保候審手續。而在取保候審通過之後,還需要進行擔保,即如果申請通過,一般要財保或者人保,如果財保直接交保證金,人保要找條件合適的保證人,人保財保只能擇一適用。

二、取保候審的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決定以及執行等。

1、取保候審的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取保候審的流程包括取保候審的申請,取保候審的決定以及取保候審的執行。取保候審一般的期限是12個月以內,申請取保候審需要以書面的形式來進行,並且檢察院會在七天之內做出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