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經濟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審嗎?
一、經濟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審嗎?
經濟刑事案件是否可以取保候審,要根據是否符合條件而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67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二、取保的程序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申請取保候審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後,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覆。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檢察院檢察長或者人民法院院長批准,並簽發《取保候審決定書》和《執行取保候審通知書》,並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交納保證金。
對不符合取保候審法定條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審。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機關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決定取保候審。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並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後,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經濟刑事案件在審理的過程中,如果符合上述條件的就是可以辦理取保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取保的相關程序和要求來進行辦理,但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的,那麼司法機關是不會批准取保的,另外對於取保候審的保證人也需要符合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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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後多久可以拿到判決書?
律師解析:1、取保候審後和拿判決書沒有關係,因為在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都可能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本身的在一個階段最長期限為十二個月。2、並且,公安機關或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取保候審後,在其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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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後還要不要出庭了
律師解析:取保後不一定要出庭:1、如果檢察院認為需要提起公訴的,那就會起訴、開庭、審理、宣判;2、如果檢察機關認為不需要提起公訴的、或者公安機關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而撤案的,那就此結案,自然就不再有審理環節了。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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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金會退嗎?
律師解答:會。律師解析:如果變更強制措施,要退還保證金,在取保候審這一年期間,沒有違反取保候審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期限屆滿應當解除取保候審並退還保證金。取保候審的期限為一年,如果取保候審滿一年的,不起訴的就要解除取保措施,如果要繼續偵查的,就要變更強制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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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緩刑後取保候審就解除嗎
律師解答:是的。律師解析:判處緩刑後,取保候審即告解除。緩刑是一種刑罰執行制度,取保候審是強制措施,判刑後就不能在適用刑事強制措施了。因此判處緩刑後就相當於取保候審解除。緩刑,全稱刑罰的暫緩執行,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