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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羈押心臟病嗎

心臟病嚴重的,看守所不會羈押。看守所收押人犯,應當進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傳染病需要隔離治療的;
(二)病情嚴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十九條 收拘時或者收拘後,拘留所發現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出具建議停止執行拘留通知書,建議拘留決定機關作出停止執行拘留的決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傳染病需要隔離治療的;
(二)病情嚴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四)因病出所治療,短期內無法治癒的。

看守所羈押心臟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