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強制措施

批捕後取保候審向哪裏申請

批捕後取保候審向哪裏申請

一、批捕後取保候審向哪裏申請

申請取保候審的申請書應當交給公安局辦案人員。《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規定: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被公安執行逮捕後,案件還沒有移交到檢察院,這個階段屬於偵查階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轄。

刑事案件申請取保候審,需要犯罪嫌疑人家屬或者律師向辦案機關提出申請就可,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批准由辦案機關進行審查決定,做出答覆。

二、取保候審擴展資料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三、取保候審怎麼辦理

一種是提出保證人擔保。

也就是説,被取保候審人要提出一個符合條件的人作為自己的保證人,該保證人要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擔保被保證人能夠做到隨傳隨到。如果被取保候審人違反規定,保證人不及時報告的,要對保證人處以罰款。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種是提供保證金。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交納一定數額的現金作擔保。

如果違反有關規定,保證金就會被沒收,並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有關規定,取保候審結束時,應當退還保證金。

這類取保候審有兩種方式進行辦理,一種是擔保人進行取保候審,一種是繳納擔保金進行擔保,確保這類違法人員在案件審理時能夠隨時配合案件審理。相關的犯罪人員也應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相關的取保候審進行相應的生活和工作。

標籤:批捕 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