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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期間社保還交嗎

羈押期間不可以繳納社保。具體原因是,已經參加機關事業單位社保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一些行政、刑事處罰的,在單位停發工資期間不計算工作年限,暫停繳納社保。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對於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託辯護人,適用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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