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區別是什麼?
一、被執行人和失信被執行人的區別
兩者的區別在與失信。
1、被執行人: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進入執行程序時,都可以稱為被執行人。
2、失信被執行人,則是在被執行人基礎上,通過手段使法院無法執行,使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而被執行人實際上是有能力執行的。
如:惡意隱匿、轉移財產,採取玩消失等手段,拒不執行甚至採取暴力抗法的手段阻撓執行等。
3、失信被執行人會被法院納入徵信系統,全國聯網,未來對此人的信譽系統都產生巨大影響,包括無法信貸,無法辦理信用卡,被限制高消費等。
4、被執行人,在被執行完畢後,就和一般人相同了,並無上述失信人員要承擔的失信後果。
二、涉及的對象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三、對應措施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
從逮捕到審判最快一般要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被批捕後,如果要判刑的,最短4個月之內,最長15個半月。在審查批捕過程中,需要看當事人符合逮捕條件,公安機關偵查活動是否違法,如果有違法的,應當糾正。批准逮捕後多久移送審查起訴要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進度確定。一般檢察院批准逮捕後,偵查羈押期限一般為二個...
-
過失傷人拘留幾天
律師解析:過失傷人如果被刑事拘留最長不會超過三十七天,如果被行政拘留不超過二十天。只有針對多次、結伴、流竄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才會由檢察院批准拘留時間延長至三十日。同時在嫌疑人被拘留的三日以內,如果公安機關認為該犯罪分子應該被逮鋪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
-
有證據才能刑事拘留
律師解析:公安機關要採取拘留,必須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證據,但以下情形除外:1、行為人預備犯罪、正在犯罪或犯罪後立刻被發現的;2、被害人或他人指認其犯罪;3、有自殺、逃跑行為的;4、滅失或偽造證據及可能串供的;5、身份不明;6、行為人有流竄、多次、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
法院能夠凍結微信零錢麼
律師解析:人民法院是能夠凍結微信零錢的。如果行為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能夠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