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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批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詐騙批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一、詐騙批捕後能取保候審嗎?

詐騙批捕後滿足取保候審的條件的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逮捕之後,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來情形的話,那麼還是可以取保候審的。逮捕後有兩個月羈押期限,兩次補充偵查時間不包括裏面。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二、相關法律依據

按相關規定,只要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製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説明取保候審的理由、採取的保證方式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

相關規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七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以及提請逮捕後,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第七十八條 對累犯,犯罪集團的主犯,以自傷、自殘辦法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嚴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規定第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七十九條 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應當製作呈請取保候審報告書,説明取保候審的理由、採取的保證方式以及應當遵守的規定,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取保候審決定書。取保候審決定書應當向犯罪嫌疑人宣讀,由犯罪嫌疑人簽名、捺指印。

被判處詐騙罪的情況被批捕的,如果沒有造成嚴重的情況並且認錯態度良好積極配合公安部門或者人民檢察院的調查的,滿足申請取保候審的條件的都是可以申請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審期間的行為自由仍然是受到限制的,必須要對於案件的調查隨時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