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了判緩刑還是實刑?
一、逮捕了判緩刑還是實刑?
如何判刑,要看犯的是什麼罪,犯罪情節輕重、後果的嚴重程度。這些是判刑的基本依據。
不同的罪名有不同的量刑標準。不同的犯罪情節和後果,決定着適用刑罰的輕重。
一般犯罪都會被判實刑。符合緩刑條件的可以判處緩刑。
《刑法》規定的緩刑條件: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實刑一般來説就是需要實際在監獄裏面服刑,比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就需要被羈押3年;而緩刑就是實刑的緩期執行,比如説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即被告人在判決生效後不需要在監獄裏服刑,有3年的緩刑期,如果在緩刑期間內未嚴重上述規定,就不在執行3年的有期徒刑了。
根據刑法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對新犯的罪或者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罪和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
二、緩刑和死緩的區別:
1、適用前提不同。緩刑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為前提;死緩的適用,以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為條件。
2、執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不予關押,而是由公安機關考察,所在單位或基層組織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緩的罪犯必須予以關押,並實行勞動改造。
3、考驗期限不同。緩刑的考驗期必須依所判刑種和刑期而確定。所判刑種和刑期的差別決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驗期;死刑緩期執行法定期限為2年。
4、法律後果不同。緩刑的法律後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驗期內是否發生法定情形而分別為:原判的刑罰不再執行,或者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處理,或收監執行原判刑罰。
綜合上面所説的,逮捕了之後那麼就會由檢察院來進行偵查,而對於是否會怎麼判刑就要看案件的情況,一般犯罪的情節小,而且也有悔罪的表現,那麼就可以被判緩刑,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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