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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説批捕到開庭一般要多久

一般來説批捕到開庭一般要多久

一、一般來説批捕到開庭一般要多久

檢察院批准逮捕後一般會在六個月內開庭。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後,案件進入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刑事訴訟法》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案件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再加上其他較短的程序期間,從批捕到開庭正常情況大概在六個月之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二、被告不出庭後果嚴重嗎

作為被告,如果在法院開庭時不出庭,就放棄了答辯和對原告進行反訴的權利,也失去了與原告進行調解的機會,對被告是不利的。而且,根據法律規定,經法院合法傳喚,被告拒不出庭的,法院可以依法進行缺席審理和判決。

當事人不到庭,很不利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法院會默認你放棄訴訟權利,如時效抗辯、質證權等等,並導致敗訴。現實中,有不少案件缺席判決後,缺席的當事人對判決結果不服,這時才意識到,由於未及時到庭參加訴訟,而給自己帶來不利的後果。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第一百四十四條

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被告不出庭可能會失去辯護的機會,並且影響到判決結果,嚴重與否取決於個人的意願。被告如果不出庭的話,法院還是會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理和判決,並且判決結果也會直接影響到被告。如果案件需要被告出庭的話,會強制要求被告出庭。

標籤:批捕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