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強制措施

批捕階段刑事法律意見書範文的格式是什麼

批捕階段刑事法律意見書範文的格式是什麼

一、批捕階段刑事法律意見書範文的格式是什麼?

一)首部

1、標題

在文書頂端居中標明“法律意見書”字樣。

2、致送單位(或人)的稱謂

在標題的下一行頂格寫明接受文書的單位名稱或人的名稱。如:“××有限責任公司”“尊敬的××國××××先生(女士)”“××董事長”等。

3、説明解答內容的緣起和依據

要求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麼內容,即就提出的什麼問題予以答覆,這是法律意見書的開頭部分。

二)正文

這部分是法律意見書的主體部分。正文通過法律、法規來詳細解答詢問人所提出的問題。一般而言,這一部分需要進行嚴密的論證,科學的分析,從而給詢問人一個圓滿的答案。正文的內容既可單列一項,就問做答,也可以分為若干個問題,用分題標號形式一一作答,具體如何寫,要根據詢問人所提問題的多少來決定。

三)結尾

正文寫完之後,一般應另起一段,用幾句話對所述問題進行總結,加以概括,起到歸納全文的作用。最後在文末右下角寫出律師的工作單位、職務及姓名,並註明製作日期。

二、不予批捕的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可能判處徒刑以下刑罰,或者沒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證據條件的;

4、屬於罪當逮捕,但確係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婦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刑事法律意見書的格式跟寫法都很簡單,但是真正寫起來的話,法律意見書的正文,特別是辯護人認為不適合採取逮捕措施的法律依據,這是很重要的。批捕階段律師能夠了解到的內容也很有限,沒什麼把握的話就不要輕易提出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