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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詐騙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合同詐騙量刑最新標準是什麼

合同詐騙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5000元的,單處罰金刑;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拘役刑;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個人合同詐騙數額滿3萬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三年。數額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具有兩個以上情形的,在六個月之內酌情增加刑期: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個人合同詐騙,犯罪數額4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犯罪數額4萬元,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個人合同詐騙,數額10萬元,並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個月;

2、個人合同詐騙,數額20萬元的,法定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四)單位犯罪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1、單位合同詐騙,數額5萬元以上不滿8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罰金刑;8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拘役刑;10萬元,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2、單位合同詐騙,數額20萬元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3、單位合同詐騙,數額200萬元的,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法定基準刑參照點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萬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從以上可以看出,個人犯本罪和單位犯本罪量刑起點都是單處罰金刑。

二、合同詐騙犯罪最常見的作案手段有:

1、以假亂真“飾耳目”。犯罪分子以虛假的證明材料虛構不存在的單位,或偽造身份證明、冒用他人名義,在簽訂合同騙取錢財後就溜之大吉。

2、招搖撞騙“唱空城”。犯罪分子虛構購銷產品、發包工程、投資協作等名目騙籤合同,待收受對方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得到擔保財產後迅速逃逸。

3、一唱一和“演雙簧”。犯罪分子利用媒體和網絡先發布虛假廣告,冒充國家行政機關、國有企業、部隊和知名民營企業等單位名義,以緊俏和滯銷商品為誘餌,通過以一方需購買某種物品,而另一方能提供此物品來演“雙簧”,隨後誘惑第三方參與進來,上當受騙。

4、虛張聲勢“空手道”。為證明自己“有經濟實力”,犯罪分子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虛假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等作擔保,誘使對方當事人信任,再利用經濟合同詐騙錢財。

5、先舍後取“釣大魚”。犯罪分子本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為達到其犯罪目的,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使對方當事人相信其履約能力和誠意,進而與之簽訂標的額更大的合同,待詐騙到大量錢財後立即銷聲匿跡。

6、高進低出“連環套”。犯罪分子先以高價簽訂買賣合同並交付小額定金或支付小部分貨款,在騙取對方信任後,想方設法拿到全部貨物,然後迅速將這些貨物進行低價傾銷,隨後迅速逃跑。

根據法律的規定,合同詐騙罪侵犯的主要是合同管理正常秩序和公私財產所有權。實踐中,不僅自然人,單位也是可以構成本罪的。不過在認定的時候,還是要看具體的詐騙數額情況,如果沒有達到規定的較大標準,那麼還是無法認定為合同詐騙罪的。

標籤:量刑 合同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