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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網上詐騙多久能找回錢款?

一、被網上詐騙多久能找回錢款?

被網上詐騙多久能找回錢款?

這不是多久的問題,是不一定能找回的問題,網絡詐騙複雜且難以追溯源頭找到詐騙者。

犯罪分子採用各種手段躲避警方的追捕,並且一般受害者難以提供足夠的證據幫助破案。同時在和銀行合作時候也會遇到種種阻礙。

如果被詐騙的金額不大,那就基本上沒希望了。這種類似的案件其實有很多,即使報警,警察根本不會利用更大的資源去追回比較小的財物,當然,也可能是技術不過關,最後的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綜上所述,如果不是特別重大的案子足以讓警察重視,破案几率接近於零,因此,被騙走的錢難以找回。但是,有點希望還是需要爭取,所以報警還是有必要的。

二、什麼是網絡詐騙?

網絡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互聯網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網絡詐騙與一般詐騙的主要區別在於網絡詐騙是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沒有利用互聯網實施的詐騙行為便不是網絡詐騙。

最常見的通過盜取社交號向裏面的好友騙取財產、或是在網上兼職交押金詐騙等都屬於網絡詐騙。因此涉及到財產的交易問題,都要提高警惕,如好友通過網絡借錢的,應該先聯繫上本人。

三、網絡詐騙立案標準

被詐騙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可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

個人詐騙公私財物5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

“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

利用發送短信、撥打電話、互聯網等電信技術手段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一)發送詐騙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二)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三)詐騙手段惡劣、危害嚴重的。

實施前款規定行為,數量達到前款第(一)、(二)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或者詐騙手段特別惡劣、危害特別嚴重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

翻閲並認真參讀過上面內容後,經過細緻的思考我們不難得出結論,那就是網上被詐騙了錢款不一定能被找回,至於時間如果事發後及時報警,被追回的可能性還是有的。另外就是能否追回被詐騙的錢款,關鍵在於“錢款是還否存在”。

標籤:找回 詐騙 錢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