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詐騙罪客觀要件是什麼
一、合同詐騙罪客觀要件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本罪的詐騙行為表現為下列五種形式:
(1)以虛構單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這裏所稱的票據,主要指能作為擔保憑證的金融票據,即匯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謂其他產權證明,包括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以及能證明動產、不動產的各種有效證明文件。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這裏所説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簽訂、履行經濟合同過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種方法以外,以經濟合同為手段、以騙取合同約定的由對方當事人交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報財物為目的的一切手段。行為人只要實施上述一種詐騙行為,便可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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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怎麼認定
1、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數額巨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數額特別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萬元以上,單位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200萬元以上的。
4、“其他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作案動機和手段惡劣的;
(2)多次行騙造成惡劣影響的;
(3)致使被害人受損而生活困難的;
(4)拒絕退贓、償還債務和賠償損失的。
5、“其他特別嚴重情節”,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他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2)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救災、搶險、防汛、扶貧、醫療款物等,造成嚴重後果的;
(4)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合同詐騙罪是一種特殊的詐騙犯罪,其中行為人往往是利用合同的簽訂、履行,進而實施詐騙行為,以達到自己非法佔有對方財物的目的。由於合同詐騙中往往涉及到一些項目,因此涉案金額也可能比一般的詐騙犯罪要高的多。此時在判斷是否構成合同詐騙罪的時候,區分自然人和單位,在立案標準上面的要求也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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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刑法規定集資詐騙罪會判多久?
律師解析:集資詐騙罪的判處是:集資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處二萬元到二十萬元的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到十年有期徒刑,附加五萬到五十萬元的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處五萬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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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立案必須滿足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1.滿足數額較大的立案標準,詐騙立案金額起點為三千元;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3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3、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的,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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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坐牢後錢該咋辦
律師解答:需要還給被害人。律師解析:錢還需要還給被害人。詐騙被判刑坐牢的,在承擔刑事責任之後,還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同時刑事責任並不能代替民事責任,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詐騙罪是指通過欺詐的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一種行為,侵犯的是被害人的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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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詐騙罪歸刑偵嗎?
律師解答:屬於。律師解析:保險詐騙罪只是眾多刑事犯罪中的一種犯罪,屬於刑事偵查的範圍。刑事偵查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立案的案件,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證據,證實犯罪、查獲犯罪人及在偵查中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必要的強制措施的訴訟活動。保險詐騙罪,是指投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