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假藥罪新法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一、銷售假藥罪新法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新刑法對生產、銷售假藥罪既遂的處罰標準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或死刑。量刑的不同主要根據犯罪行為人的犯罪情節來判定,犯罪情節較輕,刑罰也較輕,犯罪情節重,刑罰就嚴重。
二、生產銷售假藥罪的特徵
1、侵犯客體是複雜客體,既侵犯了國家對藥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藥品,是指用於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人的生理機能並規定有適應證、用法和用量的物質。
國家制定了一系列關於對藥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規,建立了一套保證藥品質量、增進藥品療效、保障用藥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產、銷售假藥的行為構成對國家關於藥品管理制度的侵犯,並同時危害到公眾的身體健康。
2、客觀方面表現為生產者、銷售者違反國家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生產假藥的行為表現為一切製造、加工、採集、收集假藥的活動,銷售假藥的行為是指一切有償提供假藥的行為。
生產、銷售假藥是兩種行為,可以分別實施,也可以既生產假藥又銷售假藥,同時存在兩種行為。按照法律關於本罪的客觀行為規定,只要具備其中一種行為的即符合該罪的客觀要求。如果行為人同時具有上述兩種行為,仍視為一個生產、銷售假藥罪,不實行數罪併罰。
3、犯罪主體為個人和單位,表現為假藥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兩類人。生產者即藥品的製造、加工、採集、收集者,銷售者即藥品的有償提供者。
4、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一般是出於營利的目的。當然,生產者、銷售者是否出於營利目的並不影響本罪的成立。
行為人的主觀故意表現在生產領域內有意製造假藥,即認識到假藥足以危害人體健康而對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態度;在銷售領域內必須具有明知是假藥而售賣的心理狀態,對不知道是假藥而銷售的不構成銷售假藥罪。
銷售假藥不僅僅是觸犯了法律,更是危害到了人體的身體健康,容易擾亂社會秩序的安定。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能做傷天害理的事情,為了自己的利益而去傷害別人的利益,是得不償失的一件事情。
-
食品監管瀆職罪既遂怎麼處罰懲罰
律師解析:對構成食品監管瀆職罪既遂的行為人,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一般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是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負有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法律依據:《刑法》第四百零八...
-
進口文物也可能構成走私嗎?
律師解答:可能。律師解析:行為人非法進口文物的行為也是可以構成走私罪的。行為人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一般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的,一般判處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
刑法中如何規定侵犯商業信譽量刑標準?
律師解答:根據實際案情判決。律師解析:損害商業信譽罪的量刑根據實際案情判決。刑法規定,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商業信譽,是指社會公眾對某一經營者的經濟能力...
-
如何認定走私罪?
律師解析:走私罪是刑法上一個統稱罪名,認定走私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主要看是否具有通關走私、繞關走私、後續走私、間接走私的行為。一、走私犯罪的構成要件: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對外貿易管制;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逃避海關監管,非法運輸、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