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國家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全文

在我們生活中那肯定是離不開法律的,尤其是賠償法,為了保障我們自身的權益,我們不得不瞭解這些相關的法律,因為當我們受到侵害時,我們要能夠通過這些法律來保護自己,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今天,我就來向大家介紹一下咱們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全文的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全文

一、總 則

1、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享有依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促進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本法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

二、行政賠償

1、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2、違法拘留或者違法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3、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4、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6、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三、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2、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3、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4、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四、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生的;

3、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

1、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要求賠償。

2、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繼承人和其他有扶養關係的親屬有權要求賠償。

3、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其權利承受人有權要求賠償。

六、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1、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

2、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被授權的組織為賠償義務機關。

3、受行政機關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託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託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4、賠償義務機關被撤銷的,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沒有繼續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撤銷該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5、經複議機關複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複議機關的複議決定加重損害的,複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履行賠償義務。

6、人民法院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賠償請求人和賠償義務機關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應當提供證據。

7、賠償義務機關採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期間,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賠償義務機關的行為與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關係,賠償義務機關應當提供證據。

8、賠償義務機關賠償損失後,應當責令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或者受委託的組織或者個人承擔部分或者全部賠償費用。

9、對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責任人員,有關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可以清楚的瞭解到我國的賠償法不僅僅是針對財產的賠償,還有刑事賠償,一旦我們觸犯了法律不允許的事情,那麼法律絕對不會輕饒我們,所以我們不但要了解法律對我們行為的限制,更要了解到法律對我們的保護。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全文基本上就包括這些內容,希望我的文章能給大家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