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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販毒多少克可判無期

一、犯罪嫌疑人販毒多少克可判無期?

犯罪嫌疑人販毒多少克可判無期

販毒50克以上就可能判無期徒刑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 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下列毒 品,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一)項、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毒品數量大”:

(一)苯丙胺類毒 品(甲基苯丙 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可卡 因五十克以上;

(三)嗎 啡一百克以上;

(四)度冷 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針劑100mg/支規格的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規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劑25mg/片規格的一萬片以上,50mg/片規格的五千片以上);

(五)鹽酸二 氫埃託啡十毫克以上(針劑或者片劑20μg/支、片規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六)咖啡 因二百千克以上;

(七)罌粟 殼二百千克以上;

(八)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不認罪可以判刑嗎?

可以的,只有證據就可以定罪。

刑事訴訟

第五十三條 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其實,在販毒案件當中,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標準很多時候不完全取決於販賣毒品的克數,販毒次數,販毒造成的影響以及毒販子在公安機關整個偵查過程當中是否具有良好的認罪態度,這些都是法官量刑的時候要考慮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