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毒品辯護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幾年

根據《刑法》第354條的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依照《刑法》第357條之規定,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過本罪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六十一條: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