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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所收費標準

戒毒所收費標準:一般強戒在2000-3000元,自願戒毒3000-5000元不等,而且各處情況不司,收費也會存在差別。
而且在戒毒所因為國家對醫療投入的不足,戒毒者在戒毒所如果生有小病則可以在所內免費治療,但是大病就不行。還有就是戒毒所缺乏醫療檢測設備,戒毒人員需要通過檢測才能判斷病情的話,費用都是自己出的。而且全國不同城市,各費情況都不一樣。
1、強制戒毒生理脱癮治療費每人不超過3000元;康復期每人不超過1800元;強制戒毒不少於3個月。
2、自願戒毒生理脱癮治療每療程不少於十五天,收費標準每人不超過3000元。
3、自願戒毒超過十五天的,如自願戒毒者仍要求繼續進行鞏固治療,每人每天收取牀位費30元,伙食費自理。

戒毒所收費標準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對多次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未經處理的,毒品數量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