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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者販毒判最輕的是多久

犯罪者販毒判最輕的是多久

犯罪者販毒判最輕的是多久

販毒無論數量多少就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應當按照販毒的品種及數量定罪量刑,最輕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販賣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販賣的行為。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這是各種毒品犯罪行為侵害的共同客體。行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販賣營利的,應認定為詐騙罪,而非販賣毒品罪,但行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販賣,事實上具有販賣毒品的可能性的,應認定為販賣毒品(未遂)。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一千克以上、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二)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三)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五)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 片不滿二百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苯 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這類犯罪人員應積極的配合我國司法機關的調查,在判決期間還應考慮這類人員的認罪態度。具有暴力抗法、檢查、逮捕行為時,應加大這類人員的處罰。確保我國社會的法律秩序,對這類販毒人員進行相應的處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