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刑事辯護 > 毒品辯護

販毒被判刑後被關在哪?

一、販毒被判刑後被關在哪?

販毒被判刑後被關在哪?

販毒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同,也可以辦理監外執行等其它情況。因為監獄是由省級監獄管理機構統一管理的,所以只要是全市的哪個監獄都有可能。不過監獄會在收監之日起五日內通知罪犯家屬。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佈: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二)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

(五)國家賠償決定書;

(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

(七)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

(八)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複議而作出的複議決定書;

(九)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十)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二、《監獄法》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

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第十五條 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

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第十七條 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符合本法第十六條 規定的,應當予以收監。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對其進行身體檢查。經檢查,對於具有暫予監外執行情形的,監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批准。

第二十條 罪犯收監後,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犯罪分子被判刑後,應當由法院對相關情況進行認定,並下達判決通知書,説明服刑的地點和相關時間,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和處理,特別是對販毒刑期的認定時,應當結合實際的販毒數量來確定。

標籤:販毒 判刑 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