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輕處罰和減輕處罰的情形
(1)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1.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結果的(刑法第18條);2.未遂犯(刑法第23條);3.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的教唆犯(刑法第29條);4.自首(刑法第67條);5.立功(刑法第68條)。
(2)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的情節: 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條)。
(3)應當減輕處罰的情節: 造成損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條)。
(4)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1.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條);2.預備犯(刑法第22條)。
(5)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 從犯(刑法第27條)。
(6)可以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情節: 1.在外國犯罪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刑法第10條);2.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刑法第68條);3.個人貪污數額在5000元以上不滿10000元,犯罪後有悔改表現,積極退贓的(刑法第383條);4.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刑法第390條);5.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刑法第392條)。
(7)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的情節: 1.防衞過當(刑法第20條);2.避險過當(刑法第21條);3.脅從犯(刑法第28條);4.犯罪後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刑法第68條)。
(8)可以免除處罰的情節: 1.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刑法第37條);2.犯罪較輕的自首犯(刑法第67條);3.非法種植罌慄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穫前自動剷除的(刑法351條)。
(9)應當免除處罰的情節: 沒有造成損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條)。
《刑法》第二十條 【正當防衞】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衞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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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作證罪的無罪辯護詞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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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當嫌疑人辨護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除了都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之外,還可以委託兩人作為辯護人。辯護人可以是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監護人、親友。但是,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能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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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無罪辯護
無罪辯護的結果只有兩個:一個是公訴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決有罪;一個是辯護觀點被法院採納,被告人被判決無罪。但是,由於一般進行公訴的案件在證據力方面被告人很難翻盤勝訴,如果一味作無罪辯護,實際上對被告人是相當不利的,所以,實踐中律師在看完案件卷宗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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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批捕是否理解是無罪了
不是的。不批准逮捕有幾種情況。第一種是檢察機關認為你不構成犯罪,所以不予逮捕。那麼這種情況下一般就沒事了。第二種可能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這時候沒辦法證明你構成犯罪,所以不逮捕你。這種情況不好説,説不定偵查機關在後續中找到了關鍵證據,依然會起訴審判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