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詐騙罪種類有哪些
金融詐騙罪是章節性罪名,在刑法第三章第五節,包括:集資詐騙罪,貸款詐騙罪,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保險詐騙罪。金融詐騙犯罪是圖利型犯罪,都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犯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集資詐騙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條 【單位犯金融詐騙罪的處罰規定】單位犯本節第一百九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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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考驗期滿後犯新罪怎麼辦
現行刑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犯新罪或者發現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撤銷緩刑”。從立法技術層面分析,對於新罪和漏罪兩種情形的規定是有明顯區別的。對於新罪的表述是“犯新罪”而不是“發現新罪”,對於漏罪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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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機關收到司法鑑定投訴材料如何進行處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一)投訴事項已經司法行政機關處理,或者經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結案,且沒有新的事實和證據的;(二)對人民法院採信鑑定意見的決定有異議的;(三)僅對鑑定意見有異議的;(四)對司法鑑定程序規則及司法鑑定技術規範有異議的;(五)投訴事項不屬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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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造假應該怎麼辦
一、堅持申請重新鑑定。二、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反映,以達到撤銷違法司法鑑定結論的目的。三、主動蒐集其他證據推翻鑑定結論,使得鑑定結論不能作為定案證據。《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三十一條《司法鑑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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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司法鑑定必須抽籤嗎
不是必須抽籤。當事人可向受案法院提交書面鑑定申請,法院認為確有鑑定必要的,安排雙方當事人現場抽籤選取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並對相關事項進行鑑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鑑定程序啟動方式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鑑定。當事人申請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