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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尋釁滋事怎麼認定

多次尋釁滋事怎麼認定
律師解析:必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才能認定為構成多次尋釁滋事:
1、實施了三次以上的尋釁滋事行為;
2、行為人實施的每一次尋釁滋事行為必須以構成犯罪為前提,對於行為人基於一次犯意實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公共場所同時對在場的多人進行隨意毆打;
或者基於同一犯意在同一地點實施的連續強拿硬要的,一般應認定為一次犯罪。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