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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故意傷害罪共犯

如何認定故意傷害罪共犯
律師解析: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故意傷害罪中,如果有兩個以上的犯罪分子共同實施了故意傷害行為的,就會構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主觀方面
1、認識因素
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首先,有共同犯罪的認識因素:
(1)各個共同犯罪人不僅認識到自己在實施某種犯罪,而且還認識到有其他共同犯罪人與自己一道在共同實施該種犯罪;
(2)各個共同犯罪人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和他人的共同犯罪行為結合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與共同犯罪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
2、意志因素
其次,有共同犯罪的意志因素:
(1)各共同犯罪人是經過自己的自由選擇,決意與他人共同協力實施犯罪;
(2)各共同犯罪人對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都抱有希望或者放任的態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