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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主犯和從犯怎麼不同時開庭

多久開庭一般來説跟可能判處的刑期無關。一般程序,公安刑拘37天,預審兩個月,檢察院審查起訴一個月。基本提訴到法院就是四個多月。法院立案,送達告知十五天。到正式開庭五個月是正常的。如果公訴機關退偵,可能還會有兩個月。
這種情況被稱為另案處理,就是主犯還有其他犯罪,需要進一步核實的,待其所有案件核實完畢後再行審判。這是司法制度所允許的。因此,主犯和從犯存在不同時開庭的情況。

尋釁滋事主犯和從犯怎麼不同時開庭

法律依據:《關於規範刑事案件另案處理適用的指導意見》 第二條

本意見所稱“另案處理”,是指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被監視居住另案處理對於涉嫌共同犯罪案件或者與該案件有牽連關係的部分犯罪嫌疑人,由於法律有特殊規定或者案件存在特殊情況等原因,不能或者不宜與其他同案犯罪嫌疑人同案處理,而從案件中分離出來單獨或者與其他案件併案處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