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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賣藥品判幾年

倒賣藥品涉嫌非法經營,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銷售假藥的,還涉嫌銷售假藥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藥品是特殊商品,我國實行的是專營許可證制度,無證經營的,即屬違法。任何個人,包括醫生、護士,那怕是專家,就其個人而言,都無權擅自從事藥品買賣活動。

倒賣藥品判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