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合同詐騙罪是否必須有書面合同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會構成合同詐騙罪,而合同包括書面合同和口頭合同等,所以合同詐騙不一定要簽訂書面合同,口頭合同也會構成合同詐騙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合同詐騙罪是否必須有書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