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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賠償時限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短期訴訟時效】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刑法關於追訴時效,規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中國刑法還規定,在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故意傷害罪一般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不過也有特殊的情況,也就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是經過20年還被追訴不是沒有可能的。

故意傷害賠償時限

法律依據:《刑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短期訴訟時效】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