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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收合併是先註銷還是先合併

吸收合併是先合併,再註銷。《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的合併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的合併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吸收合併是先註銷還是先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