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死緩要坐多少年

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如果不是必須要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其實可以對罪犯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也就是人們常説的死緩。
我國刑法對於死緩刑期的規定是:
1、死刑緩期2年執行,2年緩刑期滿未故意犯罪,那麼減刑為無期徒刑。
2、無期徒刑犯,可以依法減刑為有期徒刑,有期徒刑也可以減刑,但實際執行的刑罰不得低於10年,緩刑的2年徒刑不計入這10年。
3、在限制減刑的情況下,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二十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二年)。
所以説,判決死緩的罪犯,實際服刑期限至少在12年以上(不包括12年)。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五十條規定,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滿以後,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以後,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節惡劣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執行死刑;對於故意犯罪未執行死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期間重新計算,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死緩要坐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