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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庫進水淹了車,物業是否需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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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多暴風雨,強降雨導致四處都沉浸在一片大水中,對於那些處於低窪地帶的車庫就更是如此。近日,就有車主停在車庫的車被大水無情地吞噬了,由此也引發出誰該對此負責的問題。下面就請跟着本站一起看看吧。

車庫進水淹了車 物業是否需賠償

車庫進水淹了車 物業是否需賠償

應由某物業公司承擔。首先,我們要考慮車主購買了那些保險,這種情況是否在保險範圍內,其次,車主將車停在車庫,物業公司就應該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

2011年7月18日,南京突降暴雨,城內多處被淹。遲軍夫婦車輛所在的某小區車庫也被淹,整個車都被淹在水裏。7月20日,遲軍夫婦委託4S店修理人員進行施救,把車輛從地下車庫中拖出。經拆檢後,修理人員告訴他們,維修費要花48萬元。遲軍夫婦一聽直吐舌頭,決定不修了,去找物業公司索賠。經多次協商,雙方無法就賠償數額達成一致,遲軍夫婦遂將物業告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某物業公司賠償車損26萬餘元、其他財產損失5000元、車輛租賃費7.2萬元、車輛拆檢費1.5萬元,共計35萬餘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法院認為,遲軍夫婦繳納的停車費,系無車停放空置狀態下的交費標準,但該費用問題與實際車輛損失爭議並無因果關係。而對於物業公司所稱的不可抗力,法院認為,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該案所涉的突降大雨尚不能構成不可抗力,故對某物業公司此項辯稱,不予支持。某物業公司對突發惡劣天氣情況採取了相應措施,但應對措施不足,導致遲軍夫婦車輛受損,但因為其履行了部分義務,對此可適當減輕其相應民事責任。

法院還認為,遲軍夫婦車位原系空置狀態,停車後亦有告知某物業公司聯繫方式等附隨義務;且在上述天氣情況下,其人在小區附近,亦應及時查看以減少可能發生的損失。綜合上述情況,酌定某物業公司應承擔遲軍夫婦損失的60%。經計算,遲軍夫婦車輛損失為18萬元,某物業公司應相應承擔108000元。考慮遲軍夫婦因車輛受損確有實際交通費用產生,酌定該損失標準可按每月600元確定,以四個月為宜,故金額為2400元,應由某物業公司承擔。最終,法院判決某物業公司應賠償遲軍夫婦損失共計110400元。

或許您會疑惑,為什麼在此案例中並未涉及到保險公司賠償的問題。首先,我們要考慮車主購買了那些保險,這種情況是否在保險範圍內,其次,車主將車停在車庫,物業公司就應該盡到妥善保管的義務。本站為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