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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拘留十天出來不賠錢會怎樣?

打架拘留十天出來不賠錢會怎樣?
律師解析:1、打架拘留十天出來不賠錢的,可能要交滯納金,公安機關也可以依法查封、扣押的被處罰人的財物拍賣或者變賣抵繳。
2、拘留是行政處罰的一種形式,賠償是侵權人給被害人造成的損害進行民事賠償,是兩種不同的責任,需要分別承擔。
3、打架的行政處罰是:造成對方輕微傷,一般處以五日至十日的拘留,同時並處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罰款;如果情節較輕,會處以不超過五日的拘留或不超過五百元的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四條
受到罰款處罰的人應當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一)被處五十元以下罰款,被處罰人對罰款無異議的;
(二)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罰款決定後,被處罰人向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確有困難,經被處罰人提出的;
(三)被處罰人在當地沒有固定住所,不當場收繳事後難以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