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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致輕傷走法律程序怎麼走?

一、打架致輕傷走法律程序怎麼走?

打架致輕傷走法律程序怎麼走?

會先進行和解,如果無法和解將通過訴訟等方式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序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

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二、打人致輕傷怎麼判刑?

打人致輕傷是屬於故意傷害罪,法院判刑的兩種情形: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被害人傷勢輕微,對社會影響不大且被害人也有過錯的行為,或被告人全部賠償了被害人的個人經濟損失,處於拘役或管制。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傷勢輕微,判為有期徒刑半年;傷勢在輕傷和重傷之間的,被判為有期徒刑一年;傷勢逼近重傷的情況,判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三)僱傭他人施行傷害行為者,增加基準刑20%以下。

(四)減少基準刑20%的情形:

1、因家庭或鄰里之間矛盾激化引起的打人事件;

2、被害人過錯引起的犯罪或矛盾激化引發負有的犯罪責任;

3、打人後實施積極搶救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如果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出現了打架鬥毆等行為後,不僅會給雙方當事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同時也會危害社會的治安和秩序,當因為打架鬥毆而造成嚴重的後果時,也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公民在日常中在與他人發生了糾紛後,也是避免通過暴力行為來解決。

標籤:打架 輕傷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