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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犯法嗎?

一、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犯法嗎?

威脅他人生命安全犯法嗎?

這是犯法的,要拘留或者罰款。如果語言威脅他人生命安全,其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的規定,可以給予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罰。

威脅他人,根據不同的情況會有不同的犯罪情形,比如通過威脅他人的方式索要財物,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如果是通過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來進行威脅,在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情況下可能構成投放虛假危險物質罪。如果是單純的威脅傷害他人,則可能構成尋釁滋事罪。單純的威脅他人並不能定罪,需要結合威脅的目的和手段才能判斷犯了何罪。

二、口頭威脅他人沒證據能定罪嗎?

口頭恐嚇威脅但是沒有證據的話是不能定罪的,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2、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3、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三、持刀威脅他人構成什麼罪?

持刀威脅他人的定罪,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決定,如果只是進行威脅,沒有對當事人進行人身損害或者敲詐勒索等行為,則不能構成犯罪。但是持刀威脅他人屬於違法行為,根據其違法情節,可以進行五天以下的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較為嚴重,可以對其進行五天到十天之間的拘留,以及五百元以下罰款。

威脅他人生命安全是違法的,存在口頭的威脅恐嚇行為,但是沒有確鑿的證據,是不能定罪處罰的。公安機關在處理案件時,一定要注重證據,注重調查,不能輕信個人的口供,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只有被告的陳述,是不能追究當事人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