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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打架受傷怎麼賠?

一、小孩子打架受傷怎麼賠?

小孩子打架受傷怎麼賠?

小孩打架造成一方受傷的,由小孩監護人也就是家長承擔民事賠償的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責任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條 監護人責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

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二、打架鬥毆的後果

(一)民事責任

在打架鬥毆中,行為人給對方的人身或財產帶來損害,行為人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行為人屬無行為能力的人,自己不能承擔賠償責任的,則由監護人承擔。

(二)行政責任

有責任能力的行為人,如果侵犯他人人身權利,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或者結夥鬥毆,尋釁滋事,擾亂公共秩序,尚不夠刑事處罰,可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三)刑事責任

依照我國《刑法》規定,在打架鬥毆中,有責任能力的行為人故意非法損害他人人身健康達到輕傷以上的,或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分別構成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行為人過失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分別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和過失殺人罪;如果處於私仇、爭霸或其他不正當目的而糾集多人結夥鬥毆,其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構成聚眾鬥毆罪,聚眾鬥毆中致人重傷、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如果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毆打傷者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破壞公共秩序情節嚴重的,構成尋釁滋事罪。

不論年齡多大,打架鬥毆傷害他人都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對於孩子來説,父母就是監護人就應該承擔孩子打架帶來的後果,對受害一方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