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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進派出所如何保出來

我國《刑法》及《刑訴法》均未出現保釋這一名詞,該名詞在其他國家比較常見。在我國類似於保釋制度的是取保候審制度。取保候審,是我國《刑訴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的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可以由司法機關決定,也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家屬提出書面申請。

打架進派出所如何保出來

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涉嫌打架鬥毆、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但是滿足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辦理取保候審的手續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獲准,一般都是可能會判處有期徒刑的、有嚴重疾病不能自理和懷孕哺乳的婦女和會判處管制拘役的犯罪嫌疑人。符合條件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屬就可以向司法機關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標籤:派出所 打架